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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细说“七难”

攻坚执行难(2)
1998-09-03 来源:生活时报 实习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9月2日讯今天是北京市进行案件执行攻坚战的第二天,百余名被传召者中的69名来到了丰台区法院,4名表示坚决不履行法律义务者被当场予以拘留,看到此情此景,一些赖帐者先后举手表示愿意交纳欠款,其中一位当即掏出了3万余元现金。至13时许,已有16人交纳现金71914元,6人交上了106230元支票,总计17万8千余元。

据了解,到场的被执行人员基本上都是有履行能力的,赖帐的理由不外乎是手头没有钱或对判决结果极不服气。

法院认为,执行难有以下原因:一、目前执行案件上升势头猛,诸多不稳定因素,给执行造成很大困难;二、缺席判决、公告送达的案件无法执行;三、当事人下落不明、无财产可供执行的、下岗人员的案件执行难;四、多案同一原告、多被告执行难;五、一些大中型企业不景气造成执行难;六、地方保护主义严重,外埠案件无法执行;七、房地产案件执行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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